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精选5篇)1为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单位内部疫情的传播扩散,现制定武义县医疗保障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如下: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医保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高济敖任组长,陈朱亮、吴冉冉、陈国强任副组长,徐建军、叶广德、蓝青云为成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对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强同志兼任,成员由应悦、祝芳敏、王慧琴、王晓波组成, 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日常管理。
二、应急准备
(一) 物资准备:
根据机关干部、窗口工作人员、驻医院外伤调查人员的人数,准备充足的非医用口罩、测温仪、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储备用量不少于1个月)。
(二) 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在五楼510室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三、应急处置
1.出现可疑症状人员的处置
(1)当单位发现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员工后,立即采取防护措施转至临时隔离室;
(2)在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前提下,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排查;
(3)可疑症状者转离后,立即对隔离场所做好消毒;
(4)可疑症状者所在办公室立即封闭,人员呆在原地保持距离不流动,迅速排查与之接触的人并落实相对隔离措施;
(5)就诊后排除新冠肺炎的,其他人员解除相关管控措施,单位接回病人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每日两次测量其体温,体温连续三天恢复正常后解除隔离。
2.出现确诊病例的处置
(1)发现确诊病例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同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处置;
(2)对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锁;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4)无条件配合县疾控中心完成疫源地消毒工作,增加预防性消毒的频次,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办公大楼、医保大厅及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5)及时向本单位人员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
四、应急处置流程
发现疫情后,由办公室主任向组长汇报后,立刻启动应急预案。
1.陈国强负责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救护车,立即通知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成员参与应急处置;
2.王晓波负责对病例所在楼层进行警戒隔离,巡楼检查有无同类情况,同时在外围进行警戒,劝导无关人员不要进入敏感区域;
3.祝芳敏负责准备好备用口罩、测温枪、担架、防护服等应急物资;
4.应悦负责在2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征得县政府允许下,发布“疑似病例通知”或“确认病例通知”;
5.王慧琴通知员工进行体温自测,同时通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落实相对隔离措施;
6.王晓波负责引导120车辆进入,协助进行疑似病例转移。然后再次对有污染区域进行重点消毒。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精选5篇)2为做好疫情期间的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合 理安排有需求的患者有序就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联 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 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8 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正常 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巡 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
贯彻落实《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巡查的紧急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 把加强医疗服务作为与疫情防控同等重要的工作统筹落实,有序促进日常医疗服务开展,满足正常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正常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特殊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服务。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秦善春
副组长:陈文潮
组 员:白桂明、李长祥、邬姜枫、段钰玲及各临床、医技科主任和护士长
(二)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工作。
(2)建立医院应急联动机制,统一协调管理各种救治、防控资源。
(3)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救治、防控工作要求。
2、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调配、管理各专业医疗人员。
(2)组织对报告的新冠肺炎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3)对小组成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 置能力。
3、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1)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监督执行。
(2)负责指导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 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3)定期对消毒和隔离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
4.护理部职责:
(1)负责执行有关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救治护理工作。
(2)负责工作所需的人员临时调配。
5.药剂科:负责保障各类消毒剂及应急救治药品的供应。
6.检验科:负责相关检测工作的开展与联系。
7.总务科职责:
(1)保障新冠防控、救治所需物资的供给储备。
(2)维持现场秩序。
(3)做好现场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域,患者及可疑人员 ……此处隐藏6879个字……上涨50%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日 正常供应量一倍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库存低于安全库存。
1. 3. 3 较大(Ⅲ级) : 市场疫情应急物资供应趋于紧张,群众争购, 市场不稳定, 局部出现一般性的疫情应急物资供需不平衡, 主要疫情应 急 物资 在一周 内 比 照 日 常 价格持续上涨20%-50%,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正常日供应量50%以上。
1. 3. 4 一般(Ⅳ级) : 县内两个以上乡 (镇) 出现疫情物资应急状态, 并可能引发较大区域出现疫情应急物资市场波动,需要县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处置的情况。
1.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 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由县级政府部门负责处置的疫情应急物资安全事件应对工作。
2 组织体系
2. 1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
成立高台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 由县发改局局长任组长, 副组长由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医保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一名。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和保障供应, 维护市场秩序。
2. 3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 3. 1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
2. 3. 2 县财政局: 负责拨付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应急经费, 并监督实施。
2. 3. 3 县商务局: 负责开展市场监测分析, 对全县各商业网点疫情物资的储备、 交易及清洁消毒活动进行检查、 统计分析,提高储备能力。
2. 3. 4 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全县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需求情况分析上报工作。 负责所需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 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2. 3. 5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加强对疫情急需物资市场的监管, 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
2. 3. 6 县工信局: 负责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的全面储备管理工作, 组织、 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为疫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工作。
2. 3. 7 县医保局: 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 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 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 录、 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 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2. 4 应急联动机制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件社会影响大, 情况变化快,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 沟通信息。 通过召开紧急联席会议、 专题会议、 信息快报等形式, 与各方面紧密联系, 建立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3 预警监测
3. 1 市场监测与报告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疫情物资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 特别要加强对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跟踪监测, 出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3. 2 预警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是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引发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接警、 报警和处警机构。对监测、 收集、 接收到的各类监测信息, 要及时组织分析、 汇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当监测、 收集、 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信息并确认后, 县疫情物资保障管理小组要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 依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事态进展, 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果断进行防控, 千方百计防止事态扩展, 努力将事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3. 3 应急状态确定与发布
当疫情防控安全事件已经发生, 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 由县政府发布Ⅳ级预警信息; 超过Ⅳ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 由县政府发布级Ⅳ预警信息的同时, 立即报请市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 1 应急响应程序
4. 1. 1
出现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异常波动时,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 确认出现疫情物资应急状态时, 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经县政府同意后, 启动相应级别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作出应急反应, 并向市政府报告。
4. 1. 2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在应急状态下, 要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 汇总、 报告有关情况, 并与小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深入疫情应急物资市场调查, 及时分析、 综合情况, 并向县委、 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 2 应急响应措施
当出现Ⅳ级及以上疫情物资防控安全事件应急状态时,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立即报告县委、 县政府, 经县政府同意后, 即刻启动本预案, 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 2. 1 启 动应急专报制度。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加强对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 分析原因, 预测其动态走势, 及时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 2. 2 加强市场管理。 依法严厉打击垄断货源、 哄抬物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疫情应急物资等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正常的物资流通秩序。
4. 2. 3 增加疫情应急物资投放量。 启动定向调运计划、 应急加工、 运输、 供应网络, 立即组织调配社会周转库存物资。
4. 2. 4 积极筹措疫情应急物资。 由县发改局牵头, 会同财政局、 工信局、 卫生健康局、 商务局负责采购和供应。
4. 3 指挥与协调
各成员单位在预案启动后, 要按照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及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的统一部署, 落实应急措施, 相互配合, 共同实施。
4. 4 应急终止
疫情物资应急状态消除后,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向县政府提出终止疫情物资应急预案的建议, 经批准后, 及时终止应急状态, 恢复正常秩序。
5 善后处理
5. 1 应急经费清算和能力恢复
5. 1. 1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县疫情物资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物资使用情况及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审核、 审计, 对审核认定的项目 进行及时兑付和结算, 对征用的物资损失, 由县政府按事权责任给予必要的补偿。
5. 1. 2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物资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 及时采取促进采购或适当调进等措施, 充实疫情物资库存。 对已动用的县级储备物资库存, 在半年时间内, 按原计划规模及时充实,恢复应对疫情物资的应急状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