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20 17:18:53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

工作方案的撰写人需要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当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上级参考决策,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园周边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校园安全工作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区、市和旗委政府关于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安排的一系列部署,结合我旗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从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教育公安互动、学校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值班保卫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特别是今后一个时期,要集中开展校园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主要职责:按照旗委、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实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和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并协调综治、公安、交警等部门,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维护师生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安全防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校校长、书记、法制副校长

工作职责:负责深入宣传校园安全的有关法规政策、安全防范自护自救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和安全防范应急演练。

(三)督查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各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制度建设、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情况,并及时将督查结果进行反馈和上报。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安全保卫

1.值班人员安排。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设立值班保卫室,每校(幼儿园)每个值班时段必须安排至少2名值班人员,500人以下的学校和幼儿园专业保安人员至少配备4名,5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500人增加1名保安人员。私立学校和幼儿园参照此标准执行。同时,每日值班必须安排一名带班领导。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好值班人员安排表,分时段、按岗位责任落实到人。

2.值班保卫制度。学校、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制度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保卫人员要做好值班登记和检查巡视,交接班必须有记录。要求保安员着装上岗,执勤人员佩戴标识,防护器械要统一配备管理,依法规范使用,并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妥善保管。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各学校、幼儿园除炊事员外,临时雇佣人员必须全部清退,对出租、出借校舍从事小卖部、餐饮服务、宿舍保洁等雇用人员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地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有相片的出入证,无证一律不得入校。要尽快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学校、幼儿园要在出学校大门、宿舍、食堂、教学大楼等四个重点部位安装全时全覆盖的视频监控设施,要按规定时间保存好影像资料,实现人防、物防、技防联合监控。

3.上下学期间值班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加强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和相关制度建设。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工作制度,值班领导、教师,门卫和保安人员必须在学生到校或离校前半小时到岗,维护好上学、放学时的安全秩序,防止学生在校门口扎堆逗留,对校门口的小摊小贩及滞留的闲散人员等进行劝阻,必要时报相关部门处理。上课时学校、幼儿园要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园各部位要实行安全巡视。要科学完善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学生接送制度,各个环节和程序要衔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上学、放学期间,学校至少要安排一名校领导在校门口进行指挥,门卫、保安和值班教师做好疏导防范工作,加强学生到校、离校期间校园以及校门口安全保卫工作。

(二)安全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住宿、餐饮、卫生、消防、防灾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建立住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学生宿舍实行巡查值班制度。有住宿条件的学校不允许产生校外寄宿生。严格执行餐饮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经常检查饮用水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校内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设施及消防安全通道。校外要协调交警部门设立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标识和设施。校舍安全工程涉及学校建立完善相应的施工安全和校园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学校、幼儿园要从辖区派出所聘任法制副校长,到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一方面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深入地宣传法制和消防、交通安全知识,传授自防、自卫、自救技能,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学校、幼儿园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要与辖区的派出所建立长期合作的运行机制和协调议事制度,保持组织和人员的联系畅通,做到日常工作有联系,危急时刻有帮助。要协调文化、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网吧、小摊贩、小课桌、小饭桌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五)校园安全督导督查

要实行校园安全包片督查制度和督查督导制度,定时段、分区域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督查工作。特别要注重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重点督导范围,并建立专门的督导评估考核细则,与学校实绩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重点督查各学校执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要求的情况;督查学校、幼儿园门卫、保安、值勤、巡逻等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校园安全各项等制度建立情况;督查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督查校园餐饮、卫生、住宿、消防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此处隐藏12200个字……,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校舍安全领域工作。负责协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定期对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对危险校舍制定维修改造方案,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不发生校舍及附属设施坍塌事故;负责加强师生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学生地震应急救援知识;指导协助学校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督促学校做好应急演练,并做好震前预警工作。

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校园卫生防疫领域工作。负责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定期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帮助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监测和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做好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

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校园消防安全领域工作。负责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和防火紧急疏散演练,定期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各种经营性场所的消防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工作。负责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全面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采购、贮存、制作加工等各个环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和经营场所及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午托部”“小饭桌”的规范和清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负责校园文化市场领域工作。负责落实网吧等上网场所管理措施,加强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治理学校周边音像市场秩序,检查学校周边的出版市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区交安委办:牵头负责校园交通秩序领域工作。协调交警二、三、四、七、九大队负责在上学放学时段的主要路口安排警力执勤,加强学校及周边交通信号灯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做好交通监管和疏通,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安全;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管,对“三无”车辆及超载现象进行严厉查处,严格校车审批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校车营运证件和安全运营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运营接送学生的“黑车辆”,整顿治理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问题;完善乡村道路沿线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识、减速带等设施,并加强维护。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依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育等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校园安全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合理规划,严禁在校园周边设置销售网点。

区水务局:负责定期巡查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主干沟渠桥梁护栏情况,并根据职责范围及时维修加固或督导相关单位维修加固;督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在水库、坑塘、河流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城区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建筑的清理整治;完善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识、减速带等设施,并加强维护。

区司法局:负责加强师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团区委:负责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网络媒体素养教育,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

区人防办:负责开展师生防空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做好防空应急演练。

区环保局:负责指导督促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的检查与整治,杜绝“声光电”、电磁辐射、化学物品等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

区气象局:负责指导学校对校舍及附属设施采取防雷击避险措施;加强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学校防雷安全质量关;特殊天气提前向各学校通报,便于学校做好充分准备。

区应急办:负责加强师生应急避险、逃生救援等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有关部门、学校、幼儿园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校园应急疏散演练。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指导、督促校园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资金,对学校配备专职保安和技防设备经费给予保障。

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校园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区关工委:负责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革命传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民主法制等教育,帮助青少年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同时,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回归社会。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做好辖区内校园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投入力度,为校舍维修改造以及各类安全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结合重要敏感时期和重要时间节点,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加强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群防群治工作,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加强对辖区内接送学生的“黑校车”“黑出租”“摩的”等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活动,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健全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政府和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职能,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校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必须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观念,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分工,加大对维护校园安全的经费投入、人员配置、装备配备,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做到安全关口前移,安全工作第一。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指挥部将牵头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整体合力,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方案,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指挥部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状况差的学校,要挂牌督办、限期解决问题、限期改变面貌。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造成负面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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